黄坤明:建设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学习贯彻《决定》,必须准确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条贯穿《决定》的红线,深刻认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核心任务、关键所在,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彻到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建设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为党的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机构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决定》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明确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遵循的四条原则,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好、贯彻好这条原则,才能确保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历史进程中,深刻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理论和实践,鲜明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个重大论断,把党的领导地位、领导作用,从历史发展的必然、实践发展的必然,深化拓展为道路发展的必然、制度发展的必然,加深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我们党、中国人民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最重要的认识成果、最根本的经验总结,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集中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关键、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这个最本质特征更加鲜明地体现好,把这个最大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好。

  (二)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14个坚持”的“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基于我国的国体和党的性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党已经在全国执政69年,长期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充分证明体现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是有效的、管用的,最能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当前,我国发展正处在一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要抓住历史机遇、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归结起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人民的要求、实践的要求、时代的要求。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和根本保证。党的全面领导是具体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必须体现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体现到国家政权的机构、体制、制度等的设计、安排、运行之中,保障和实现党的领导的政治落实、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决定》着眼把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制度化,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就要朝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方向去,奔着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落到位这个目标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关系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政治上来认识和把握。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保证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必须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政治主题贯穿改革全过程。

  (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建设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国家治理体系,必须以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有效贯彻执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任务艰巨、影响深远,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坚定有力地完成好各项既定改革任务。

  二、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

  着眼于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决定》提出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并对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和战略安排。

  (一)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安排中具有纲举目张的统领作用。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加强党对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设立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是加强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早在1958年,党中央就成立了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等领导小组。毛泽东同志指出,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先后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等。党中央的这些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进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和关键的作用。《决定》对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有对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重要职责。《决定》还对其他方面的议事协调机构、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这些体制安排和原则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国情的准确把握、对国家政权运行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从制度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工作高效。

  (二)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理顺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的关系,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是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定期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对全党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决定》明确提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同时提出加快在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这些制度规定有利于彰显我们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坚强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切实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体现到各级各类组织中。

  (三)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更好促进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实现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全面领导。《决定》提出要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并进一步明确加强这些部门归口协调、统筹工作的职能。同时,对党委办事机构、党的派出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都提出了原则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抓落实能力,强化协调、督办职能。这些规定和要求,适应了党的事业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推进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工作实效。

  (四)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党政组织机构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依托,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持续不断推进机构改革,裁撤合并了一批部门机构,优化转变了政府职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力促进和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的十九大指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根据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针对党政机构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等突出问题,《决定》明确要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并提出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把党政机构统筹起来考虑、设置,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政机构新格局,抓住了当前影响党政机构运行效能的要害,体现了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破除了部门化、局部化的障碍藩篱,有利于增强党的领导力、增强政府执行力,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利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增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既要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又要着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切实增强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增强把方向的能力和定力。方向就是旗帜,就是道路,就是我们奋力趋赴的共同目标。党的领导第一位的就是举旗定向。在前进道路上,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以高度自觉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到制度机制的设计和运行之中,以更加完善的制度安排确保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强化政治定力,坚守政治原则和底线,决不能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要增强敏锐性、提高协同性,有效发现处置改革发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增强谋大局的能力和定力。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我们正在进行的事业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无论是认识分析问题、谋划推进工作,都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防止不利于全局和长远的情况发生。要着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着眼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壮阔实践,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整体上把握,从战略上谋划,从长远上着力,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

  增强定政策的能力和定力。政策是体现执政党性质宗旨的试金石,是反映治国理政水平的标志。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眼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抓住老百姓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制定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政策、举措、方案符合现实情况、反映客观规律、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有的放矢、辩证施治、精准发力。

  增强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改革开放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旗帜,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伟大革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必须一鼓作气、坚定不移,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在全面深化改革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要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基本特征,科学确定改革发展思路、制定改革发展措施,敢于担当、能为善为,在实践中开新局、闯新路。要鼓励基层创新,倡导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加强对改革成功经验的深入挖掘、科学总结和宣传推广,推动形成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创新创造氛围,凝聚起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力量。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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