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齐卫平:党的主张何以能成为国家意志
编者按: 今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议》)提出:要“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党的主张为何以及如何能够成为国家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二者转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究竟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求是网特邀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终身教授齐卫平为您解析。 本期嘉宾:齐卫平(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政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精彩观点: ■历史和现实的中国政治发展逻辑告诉我们,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凡是党的主张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就能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 ■历史证明,近代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需要先进政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各种政党和政治力量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的先进性适应了国家利益诉求的需要,是因为它的主张与社会共同体的利益诉求相契合。 ■党的执政责任要义在于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好权力,党的领导责任要义在于如何在国家发展中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 ■国家主体的认同是基本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为前提。 ■人民认同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是基于相信党的先进性本质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的理论逻辑。将这个理论逻辑演绎为党治国理政的实践逻辑,使权力用于服务群众、谋利人民、造福社会,是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的必由路径。 ■法治思维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思想灵魂,只有切实坚持以法治思维为统领,才能使党的主张沿着正确的路径上升为国家意志。 求是网:齐老师您好,首先感谢您接受我们的访问。前不久,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有一个重要的提法:“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但一般来讲,政党与国家因在属性上截然不同,而无法实现意志的自由转换。那么,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关系是什么? 齐卫平:政治学研究者注重从政党、国家、社会三维关系研究问题,我认为,理解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关系也需要有这样的认识视角。政党与国家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政党是一部分人基于共同旨意聚集成立的政治组织,国家是基于全体民众利益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在我们的语词表述中,政党通常不讲意志,而讲思想、理论、主张;国家表现的是意志,而不讲思想、理论;社会表现的意愿,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张或社会意志。可以说,政党对应的是主张,国家对应的是意志,社会对应的是意愿。它们之间有紧密的关系,但又不能等同或混淆。 如你所言,政党的主张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成为国家意志。尤其是在执政轮替的政党竞选制度下,政党与国家呈松散型的关系,执政党虽然也力求以本党的主张影响政府决策,也会对国家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它的主张不可能成为国家意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善于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从原则上讲,这并不违背政治发展规律。说政党主张不能成为国家意志,没有错,但这又不是绝对的。现代政治实践中,政党与国家的紧密关系提供了政党主张可以成为国家意志的可能性,而且在一定意义上也存在着这样的必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既符合历史的逻辑,也满足现实的需要,它对于党领导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说它是一个中国政治论域的命题,要善于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揭示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党与国家的紧密关系。 求是网:您刚才从主张、意志、意愿的概念区别解释了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的关系,其中谈到政党的主张可以成为国家意志的可能性。能不能请您具体谈一下,中国共产党的主张究竟有何种特征,使其与国家意志产生契合点? 齐卫平:首先,党的先进性本质与国家利益相契合,是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的基本依据。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的禀赋,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科学武装、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尊重客观规律的实践原则等等,这些独特的禀赋,使党始终焕发出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生命活力。先进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属性规定了党的主张必须体现尊重客观规律的科学性,始终代表中国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从而保证将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实现国家利益的实践力量。人民认同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是基于相信党的先进性本质与国家利益的相契合。 其次,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以正确的主张保证了国家利益的实现。在不掌握全国政权的革命战争时期,虽然党的主张无法在国家意志的层面得到实现,但它提出的土地革命思想、全民族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主张、新民主主义理论、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号召,则指引了国家利益顺应历史规律和人民的要求得到实现。在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四个现代化”、实施改革开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等主张,以及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始终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体现了党的主张在实现国家利益上的先进性。历史和现实的中国政治发展逻辑告诉我们,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凡是党的主张体现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就能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 前面说国家是基于全体民众利益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国家代表的社会共同体在利益诉求上有共同的目标,任何政党对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取决于它对实现这个共同目标的贡献大小。1840年鸦片战争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中国的国家命运逐渐与政党相联系,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的目标成为国家利益的集中体现。历史证明,近代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需要先进政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各种政党和政治力量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的先进性适应了国家利益诉求的需要,是因为它的主张与社会共同体的利益诉求相契合。 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引导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党的先进性禀赋使它以追求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为己任。虽然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党在指导国家建设中曾经出现过失误,经历了曲折,但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领导国家快速发展和社会显著进步的执政业绩,充分显示了党的先进性本质。现实证明,当代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同样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而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是因为它的先进性为实现社会共同体的利益诉求做出了别的政党和其他政治力量所不能提供的贡献,是因为它的主张满足了国家利益的要求。 求是网:方才您论述了在中国特殊的大背景下,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可能性,那么,为什么说二者在中国的结合又是必要的呢? 齐卫平: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是党的领导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力的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坚持党的领导,基本涵义就是将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各个方面。党的领导制度要求将党的主张与国家发展的要求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聚合和凝练国家意志来实现党的领导力。 我认为,说党的主张可以成为国家意志,因为党的领导角色担当与国家发展要求相统一。这里特别要说说“领导党”的角色问题。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塑造了中国共产党的特殊角色,它不仅成为执政党,而且又是领导党。从历史实践看,党的领导作用在革命战争时期就显示出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革命之所以具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属性,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有无产阶级先进政党的领导。在领导民主革命的实践中,党的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1948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五一”劳动节口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热烈响应,一致表示愿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建立新中国而奋斗。这是党的领导角色在中国社会确立的历史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党肩负起领导与执政双重角色的责任担当。恪尽党的领导责任要求党的主张必须符合国家发展的要求。 领导党与执政党是两个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从概念涵义看,“领导党”反映的是国家建设实践中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执政党”反映的是国家政权架构中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以执政为保证,执政体现党的领导。然而,领导不就等于执政,决不能以执政代替领导。领导党与执政党两种角色具有不同的责任担当。党的执政责任要义在于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好权力,党的领导责任要义在于如何在国家发展中协调好各种社会利益。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力,必须使党的主张充分体现和切实满足国家发展的要求。 党的主张能不能成为国家意志,关键不是因为党掌不掌握政权,而是取决于党能不能引领国家发展。国外竞争型政党制度下,选举获胜的政党只意味着执政地位的确定,执政党的主张不可能成为国家意志,因而也没有领导党角色的责任担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角色不仅是历史形成的,而且也具有现实的必要性。经历了百年外国侵略和民族落后耻辱凄惨历史的中国人民深深懂得,国家发展进步依赖一个强有力的政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也是党领导的结果。中国人民从心里渴望中国共产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代表人民的意愿,率领中华民族为实现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求是网:您刚才谈到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问题,但这也不意味着党的任何主张都能成为国家意志吧?可不可以请您具体谈一谈,究竟在具备何种属性后,党的主张才有转化为国家意志的可能? 齐卫平: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要了解何为国家意志。所谓国家意志,就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存在和推动发展而产生的诉求。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个体诉求形成个人意志,国家意志是个人意志的集合,具有诉求整体性、行动统一性和执行公共性的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国家意志必然是整个社会意愿的体现,也是人民所期待的目标追求。因此,党的主张要能够成为国家意志,必须满足下面这些特征的要求。 就国家意志特征而言,无论是形成还是执行国家意志,国家主体的认同是基本的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为前提。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不同,长期执政的制度安排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不是为执政而执政。党的主张出发点和归宿都必须以满足人民利益为前提,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是党执政的根本价值诉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认同党的执政地位,建立在党的主张与人民利益相一致的基础上,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党的主张才能成为国家意志。 国家意志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因为不同的时代情况完全不一样,情况在不断变化,国家所处的环境和发展的要求也变动不居。比如,处于遭受外国侵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条件下,国家意志就是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当完成民主革命胜利后国家意志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当经历了探索挫折后国家意志就是寻求国家繁荣和人民幸福的发展新道路。在当前全面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意志就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最重要的国家意志,党的领导角色的责任担当和领导力的实现,集中表现在这样的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兑现。 求是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在充分了解当前国家社会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在能够正确反映国家意志的情况下,党的主张才能转化为国家意志,并推动国家顺利向前? 齐卫平:你说的很对。历史已提供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告诫,如果党的主张发生偏差或错误,一旦成为国家意志就将对人民造成重大危害。我们有过这样的教训。因此,只有科学的、正确的主张才能成为国家意志。这就要求确保党的主张在宏观层面上具有保证国家建设道路、理论、制度正确方向的意义,在微观层面上具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利益的意义。 大家知道,我们党十分重视思想理论建设,党的主张是党的思想理论的具体化,思想理论是党提出各种主张的依据。党的主张有很多,其中相当多的主张是针对党自身建设的,这些主张当然不能作为国家意志来看待。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必然是与实现国家利益有关,就如前面所说的,只有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和社会共同意愿的主张才能确定具有国家意志的意义。 这里还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成为国家意志的党的主张必须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党的主张不是某个领袖、某些领导人的主张,而是先进政党科学思维、正确理论、卓越领导力的结晶。其二,党的主张不是某个社会阶层、某些利益群体的代言,而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其三,党的主张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某些决策机构闭门造车拍脑瓜想出来的主张,而是深入群众汲取民智的结果。从这个意思上说,国家意志代表的不是政党,而是人民,党的主张反映的不是自身要求,而是人民愿望。 求是网:您刚刚提到了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绝对领导地位,并且这种地位具有合理合法性。但是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党的活动会不会因此而不受任何约束限制?党要通过何种路径和方法才能保证在自身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同时,不发生权力滥用的情况? 齐卫平:网友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如何对待权力和怎样行使执政权力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关键问题。在执政条件下,党的先进性本质最为重要的体现就是解决好权力观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既是党的先进性本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利益维护和发展的必要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人民的选择,党的执政地位在历史实践中确立起来,在当代实践中进一步巩固,引领国家发展进步的显著业绩赢得了人民对党执政地位的广泛认同。回应人民对于党执政地位的广泛认同,必须使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紧密相联系。 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公权力的拥有者。党在执政实践中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关键是要时刻牢记权由民所授。尊重人民,必须敬畏权力;敬畏权力,必须慎重党的主张。历届党中央都反复强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我们党的领导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涌现了许许多多深受爱戴的人民公仆,但也有不少官员贪腐案件被披露出来,说明解决权力观的问题不容乐观。需要指出的是,权由民所授的道理在一些人那里似乎变得模糊了。在他们眼里,权力来自于上级某个领导的青睐,来自于潜规则的关系,更有低劣者甚至认为权力来自于金钱的驱动,公然买官卖官,用铜臭熏染权力。这些扭曲的权力观严重玷污党的形象,以负能量销蚀了党的先进性。 权力观的扭曲必然导致权力的腐败,权力被腐败包围,必然影响党的主张的公信力。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需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执政环境支撑,只有执政权力不受任何私利杂质的污染,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才能为人民所认同。人民认同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是基于相信党的先进性本质与国家利益相统一的理论逻辑。将这个理论逻辑演绎为党治国理政的实践逻辑,使权力用于服务群众、谋利人民、造福社会,是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的必由路径。 求是网:在本次访谈的最后,还想请您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题,谈谈究竟怎样才能使党的主张合理合法地成为国家意志? 齐卫平:这是最需要解决的实质性问题。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不仅要从理论上解决可能性和必要性问题,更要在实践上解决好路径和方法问题。怎样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正确的路径和科学的方法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说要“善于”,善于的意思就是指要有正确的路径和科学的方法。 说“善于”就意味着党的主张是不能直接代替国家意志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法定程序”明确的是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规则,这里有很重要的含义在里面,就是“上升”,就是说党的主张要有一个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环节,它充分体现了党执政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获得国家主体认同的规范。作为国家主体的人民,认同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必须通过法定的载体来实现。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意志确立的制度载体,党的执政权力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和规则进入国家治理体系,党组织推荐的人选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和规则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党的主张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和规则上升为国家意志。 法定程序只是规定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的路径。正确的路径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思想方法。党的主张怎样成为国家意志?在思想方法上说就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改革开放新时期,党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党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把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享有法外特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思维对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意义,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思维为统领,打造了依法治国战略升级版,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三次提到法治思维,指出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法治思维是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思想灵魂,只有切实坚持以法治思维为统领,才能使党的主张沿着正确的路径上升为国家意志。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必须坚决防止“一言九鼎”、“个人说了算”、“以言代法”、“以党代政”。成为国家意志的党的主张不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更要用法治作保证。党在执政实践中取得了法制建设的丰硕成果,积累了法治建设的丰富经验。然而,法制并不意味着法治,就像中国古代社会,各个朝代都有法典,但国家治理则是有法律而无法治。法制建设当然很重要,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制建设,但法制体现的价值仅局限于工具层面,法治体现的则是理性价值。树立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懈怠。诚然,我们党在实践中始终重视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许多成绩,尤其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然而,由于缺乏法治传统以及受到思维惯性的影响,以往执政实践中,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主要依靠政策思维的方式、组织决定的路径、行政的手段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个人意志在起作用。通过这样的路径和方法形成的国家意志,不可避免地造成破坏国家事业和损害人民利益的结果,完全不符合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党治国理政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统一,必须使党的主张能成为国家意志建立在法治思维统领、支配和约束之下,以尊法、守法、用法的执政行为体现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科学性。 求是网:感谢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