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各地开展的“三级联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实践证明,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把农村党的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的一个有效机制,是在农村党的建设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使“三级联创”活动更充分地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更紧密地围绕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在总结各地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意见》对“三级联创”活动的目标要求作了适当调整,把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建设的目标要求统一规范为“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新的“五个好”,将“三级联创”活动规范为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基层干部积极投身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农村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为在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巩固和发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农村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中去,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内容的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在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以改革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以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实践证明,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是把农村党的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的一个有效机制,是在农村党的建设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有利于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动力,调动各级党委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性;有利于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持农村稳定。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正确把握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一起抓,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探索“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三级联创”活动必须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来展开,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来深化。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开展创建活动。以扎实的作风,深入细致的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三级联创”活动的成效。
(三)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省(区、市)、市(地)党委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县(市)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积极争创先进,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丰富“三级联创”活动的内涵,探索创新“三级联创”活动的形式,对“三级联创”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使“三级联创”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三、进一步明确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必须大力发展农村先进文化,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建设要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乡镇党委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二是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致,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四是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五是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要求:一是县(市)委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县(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各项措施得力并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推进,农民收入增加,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四是县(市)涉农部门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意识强、服务措施实、服务质量高,严格依法办事,基层单位和群众满意。五是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发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风气良好,农村社会稳定。
要把创建基层满意的县(市)涉农部门和群众满意的乡镇站所纳入“三级联创”活动中来,把县(市)、乡镇、村的联创与涉农部门和站所争创先进结合起来。
四、着力抓好“三级联创”活动的“创”与“联”
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创”是关键,“联”是保证。“创”,就是要按照“三级联创”活动的原则和目标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创建规划,完善推进措施,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联”,就是县(市)、乡镇、村三级联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环环紧扣、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责任,增强联创意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创”上下功夫,在“联”上抓落实,确保“三级联创”活动取得实效,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省(区、市)委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地)委主要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县(市)委要在抓好自身创建的同时,着力抓好乡镇党委和县(市)涉农部门的创建活动,并指导和督促乡镇党委抓好村党组织及乡镇站所的创建活动。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严格考核,科学评比,不断提高创建活动水平。省(区、市)委要对考核、评比和表彰办法作出具体规定。“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评选间隔时间一般以2至3年为宜。评比考核时要充分考虑各单位原有的工作基础。对拟表彰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济增长幅度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排名均靠后,以及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弄虚作假的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命名表彰不搞“终身制”,已被表彰的单位要参加新一轮的评选。要把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县(市)委、乡镇党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和对其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把“三级联创”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省(区、市)、市(地)党委要作出周密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领导。经常分析研究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大力宣传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注意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引导县(市)、乡镇、村党组织抓好创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县(市)委是关键。要切实抓好对县(市)委的分类指导。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委,要鼓励他们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对工作一般的县(市)委,要引导他们增强创先争优意识,激励他们奋力争先;对工作中存在较大差距的县(市)委,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快扭转被动局面。要建立督查工作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抓好督促检查。省(区、市)、市(地)党委班子成员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要选择那些困难大的县(市)作为“三级联创”活动的联系点,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各地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加强具体指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中央有关部门要把在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创建活动,作为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推动业务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要配合地方党委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省(区、市)、市(地)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基层单位的创建活动负有重要责任,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好创建活动。中央组织部要加强对“三级联创”活动的指导和督查,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并在适当时候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