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为什么说赣南闽西土地改革的开展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
在赣南和闽西的革命根据地内,土地革命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订了江西兴国县《土地法》,根据中共六大决议,将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的“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同年7月,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也规定“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并提出“抽多补少”的原则。会后,在闽西纵横300多里的地区内进行了分田,使80多万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古田会议后,红四军主力回师赣南。1930年2月红四军前委在江西吉安召开的地方和军队联席会议(通称二七会议),决定深入土地革命,并通过了《土地法》。会后兴国等六个县的全境和永丰等县的部分地区也全面展开分田运动。次年2月,毛泽东按中共中央决定又指示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这样,又改变了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经过实践中的反复摸索,终于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而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 土地制度改革后,在赣南和闽西革命根据地内真正出现了一场农村的社会大变动,社会结构和阶级关系都发生根本变化。1930年10月,毛泽东对兴国农村进行了一个星期的调查,认为“整个赣南土地斗争的情况也都相差不远”。他在《兴国调查》中写道:贫农在十二个方面得到利益:第一,分了田,这是根本利益。第二,分了山。第三,分了地主及反革命富农的谷子。第四,革命以前的债一概不还。第五,吃便宜米。第六,过去讨老婆非钱不行,现在完全没有这个困难了。第七,死了人不要用钱了。第八,牛价便宜。第九,应酬废弃,迷信破除,两项的用费也不要了。第十,没有烟赌,也没有盗贼。第十一,自己也可以吃肉了。第十二,最主要的就是取得了政权。他还写道:土地革命中,中农在经济上,“多数于平田时是平进了的”;政治上,“过去,中农在地主富农统治之下,没有话事权,事事听人家处置;现时,却与贫农雇农一起有了话事权”。这样,绝大多数农民是拥护土地革命、拥护共产党的。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普遍高涨,反封建斗争取得了重大胜利。在这前后,其他革命根据地的土地革命也先后开展起来。 土地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改变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便没有彻底的反封建可言。在中国,不存在单纯代表农民的政党,而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和代表人物,或者根本不关心农民的土地问题,或者只是说了一些空话。只有中国共产党最坚决地脚踏实地地领导广大贫苦农民,向统治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猛烈开火。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 韩广富曹希岭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