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为什么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改革开放走出了具有决定性的第一步?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了借鉴和吸收国外的有益经验,全会专门印发了《苏联在二三十年代是怎样利用外国资金和技术发展经济的》、《香港、新加坡、南朝鲜、台湾的经济是怎样迅速发展起来的》、《战后日本、西德、法国经济是怎样发展起来的》等参考资料,并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开放的主张。有的同志认为,可以向外国借款,外国人可以到中国来合办工厂,要研究日本、南斯拉夫等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吸收他们的经验。 全会还对民主和专政、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问题作了详细论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全会认为,必须按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法去解决,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局面。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必须发扬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全会强调,在当前这个历史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此外,邓小平还特别讲了经济民主的问题。他说,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这样才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他认为,当前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问题,要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都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全会肯定了权力下放的原则,并且提出: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全会十分重视农业,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包括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和降低农用工业品的销售价格。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开始清算农业工作中的“左”的错误,提出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并且肯定了邓小平提出的“大政策”,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邓小平认为,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 总之,这次全会已经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前提下,为经济体制改革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走出了决定意义的第一步。 选自《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1000个为什么》 韩广富 曹希岭 主编 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