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栗战书: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要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

  一、根本在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力,不断提升战略思维能力、统筹施策能力、抢抓机遇能力、依法执政能力、防控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这是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一个总的目标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的各种措施,都应当围绕这个目标要求来谋划、来实施。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从多年实践看,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从地方党委来说,主要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中央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划分及工作布局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则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决策和管理。各级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十三五”时期,各级党委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很重要的是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我国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国内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一些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在这样的环境下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完全依赖老办法老观念老经验已经不行了,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和国际视野相统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形成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讨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讨论解决瓶颈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然于心,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症结心中有数,对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妥谋良策,这样才能做到应对复杂局面泰然自若、化解风险挑战胜券在握。特别要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加强高质量智库建设,按照服务决策、适度超前原则,重点围绕事关长远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研究。

  二、关键在于提高各级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关键在干部。我们的干部队伍整体上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任务和使命的,否则我们怎么能够取得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面对“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艰巨繁重任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我们的干部队伍还存在着这样那样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针对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现状,《建议》明确提出,要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

  按照《建议》精神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养,重点是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提高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要从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多方面入手,特别注重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充实配备熟悉宏观经济、工业、农业、金融、外经外贸、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班子成员的专业化水平。对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素质和能力,要提出明确指标和刚性约束,尽快健全有利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先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到经济建设主战场锻炼,努力培养造就更多领导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这里最重要的,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四有”等要求,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点解决干部“能上”问题;今年7月,中央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重点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干部管理的制度链条进一步完善。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和难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现在,有的干部身居领导岗位,但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碌碌无为,贻误工作;有的遇到困难和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缺乏责任担当;有的虽没有严重违法违纪,但能力素质很不适应岗位要求;有的则目无法纪,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对于这样的干部,就要坚决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严重违法违纪的要绳之以法纪。只有切实做到优进庸退、能上能下,才能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活力,更好地带领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政绩考核是基本依据。要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就必须按照《建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中央对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进行了认真探索,核心是不再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这并不意味着干部没有压力了,而是压力更大了、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由以往单纯比经济总量、比发展速度,转变为比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这样的政绩考核,有利于把各级干部的主要精力转变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避免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换取经济增长速度。

  三、基础在于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出在基层。我们党有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这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强大的组织资源和组织优势。要使《建议》的各项举措落地生根,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广大干部的带头作用。

  近些年,各级党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比较好的成效,但基层组织弱化的情况仍然存在,需要倾注更大力量进行强化。首先要着力扩大覆盖,特别要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区等社情复杂地域,抓好农民合作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薄弱领域的党建工作,做到哪里有党员、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党的工作。还要着力解决好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关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将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充实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要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基层党组织是政治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牢牢把握这个基本定位、基本属性,着力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履行好党的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把党的政策转化为群众的行动,把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同时,也要落实服务功能,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要把更多资源投向基层,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平台,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抓作风、改作风,是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坚持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力转作风改作风,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之以恒地抓、毫不松懈地抓,党风政风焕然一新。但是,作风好转的状况还有待巩固,作风问题还可能反复,作风建设一天也不能放松。要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抓常、抓细、抓长。要继续强化正风肃纪,使高压态势成为工作常态,保持震慑作用。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解决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问题,切实解决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思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提振了全党信心,增加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但反腐败成果尚未完全巩固,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本的还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新成果,一个倡导思想道德高标准,一个开列违纪行为“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提供了对照标准和衡量尺子。我们要以贯彻两项党内规则为契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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