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声音]郑长忠:党的群团改革将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今年7月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11月20日,中共上海市委举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了上海市群团改革工作。从上述过程来看,一方面是中央相当重视这一次群团改革工作,另一方面是推动群团改革工作也是相当慎重的。通过综合分析已经公布与深度报道的资料,以及根据中国政治发展内在规律,我们认为对待群团改革,中央之所以如此重视与慎重,是因为加强与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党的群团组织改革的成功实现,将有效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同时也将为进一步全面创新党的建设提供改革经验。当然,在现实推动群团改革过程中,一定要慎防将本次改革简单理解为一场群团组织的机构改革,否则将错过了一次重要机会,不论是对党组织来说,还是对群团组织自身发展来说。 一、党的群团组织改革是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 作为后发国家,在从古典向现代转型过程中,中国选择了用政党力量来领导人民建立国家的现代政治文明构建的路径。在革命年代,在马列主义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凭借着“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与党的建设”的“三大法宝”有效地将人民组织起来,取得革命胜利。其中,群众组织就成为“统一战线”与“党的建设”中,中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的重要组织化手段。建国之后,经过整顿,工青妇等党建性的群团组织与其他一批统战性的群团组织,成为了中国共产党与新政权联系群众的体系性的组织载体,从而使这些群团组织成为中国政治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角度来看,也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织基础。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结束,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位社会体制使中国社会呈现出高度组织化状态,从而使社会结构与群众生存形态的多样性大大减少,群团组织功能也因此严重萎缩。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都开始生成,一方面要求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必须回应这一变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对群团组织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内在要求群团组织功能必须被激活。因此,1989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与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与妇联领导工作的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以及网络社会到来,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命题被提出,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内在要求群团组织,必须充分开发其联系群众的体制性的组织载体的功能,这就要求,群团组织必须克服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与娱乐化”的倾向,推动其组织形态全面创新,适应时代和社会要求,全面回归党的群团组织特性,提升其联系与服务群众的能力。为此,中共中央就在2014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并在今年7月份召开了史无前例的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二、突破传统体制与固化制度,回归党的群团组织特性,增强组织整合能力 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单位与组织都被纳入体制之中,而后以国家行政体系中的所谓职级予以建构秩序,群团组织也同样纳入其中。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为了推动依法治国,群团组织干部管理也开始先是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后来索性完全纳入公务员管理。这实际上就是将计划经济时期的逻辑,在新的条件下,以所谓法治方式予以固定下来。由于公务员是遵循科层制逻辑,以执行上级与遵循制度为原则的,再加上“逢进必考”原则,这就使群团组织自然就制度化与体制化地“机关化与行政化”了。 科层制逻辑是,在公务员系统内,干部与官员的升迁决定于上级,于是被上级认知,成为升迁的关键,因此,活动就必须以能否邀请到上级以及更上级的领导参与,从而使其认知与肯定作为成功标准,而领导参与机会并不很多,只有足够规模的活动,才能邀请到领导,因此追求形式化的所谓“娱乐化”倾向就出现了。长期以来,制度化吸纳的对象更多是精英人士,同时形式化追求效应的活动也要求精英与名人参与才能达到,因此,所谓“贵族化”倾向也就在群团组织中出现。 然而,“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与娱乐化”就使群团组织开始脱离最大多数的群众,从而威胁到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因此,在社会主体性与多样性快速增强背景下,推动群团组织回归其“政治性、先进性与群众性”就成为群团改革首要目标。 从上海试点方案来看,将从组织体系、队伍建设与运行机制三方面改革群团组织,并以推动群团机关扁平化、探索群团干部队伍建设新模式以及强化群众监督等为重要突破点,来解决上述问题。 (一)要建立“小机关、强基层、全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推进群团机关扁平化改革,根据方案,上海市工青妇机关内设机构精简幅度不低于25%。基层一线人员在工会、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占80%以上,在全委会(执委会)委员中应占40%以上,在常委会委员中应占15%以上;在共青团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占80%以上,在全委会委员中应占50%以上,在常委会委员中应占30%以上。同时,在推动建立完善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以及加强基层力量上提出了对策。 (二)要以“领导班子专挂兼、专职干部遴选制、基层队伍多元化”推进群团工作队伍建设。不唯年龄、学历、身份、职级选拔群团干部。选优配强上海市、区县两级工青妇等群团领导班子,其中专职人员不超过50%,挂职、兼职干部各占一定比例。建立“2+1”群团机关工作队伍,“2”指群团机关专职干部和选派的挂职干部,“1”指群团机关工作志愿者,按照不少于精简的编制数,配备挂职干部和机关工作志愿者力量。市、区县两级工青妇等群团机关专职干部一般从基层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遴选。 (三)建立健全“群众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群团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群团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抓住群众“痛点”,贴近群众需求,建立群团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需求调查制度。针对不同考核对象确定差异化的评价规范,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为重点。 三、适应时代发展与社会要求,创新党的群团组织形态,增强组织服务能力 虽然,党的群团组织是建立于革命年代,却是整顿与发展于计划经济时期,在市场经济时期虽有创新,不过在地方与基层长期以来重视经济建设,轻视党群工作的现状导致了,群团组织创新更多只是渐进性适应,而没有完成跨越性发展,因此,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以及网络社会生成,群团组织的组织形态越发赶不上时代发展与社会要求。这就意味着,根据变化了的社会结构状态与民众生存形态,推动组织形态创新,以提高其服务群众的能力,就成为了党的群团组织改革的重点内容。 在上一点叙述中,我们已经对改革试点方案中全面内容作了概要性介绍,这里将围绕创新党的群团组织形态所涉及的一些重点内容进行说明。 第一,在制度上,力求打破体制性区隔。一是打破旧的制度限制,在干部选拔上,探索群团组织干部建设模式,突破传统干部与公务员选拔与管理模式,在选拔任用上、职务与级别上都有了重大突破。二是打破体制内外区隔,让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所谓体制外人员可以兼任群团组织领导以及工作人员。三是打破机关人员管理模式,让志愿者参与机关工作。四是强化自下而上的工作任务、工作项目形成机制和工作评价机制,让群众以及各类社会力量参与。 第二,在主体上,力求整合社会力量。随着社会结构多样化,并且社会成员的单位化、原子化与自组织化并存的现象出现,社会主体性大大增强,因此,能否有效吸纳这些发展了的社会力量以及差异化吸纳与服务这些对象就成为政治建设重点之一。诚然,我们可以利用制度方式来吸纳,同样也可以用组织方式来吸纳,这次群团改革就是力求用组织方式来最大化实现吸纳的目的。从上海市群团组织改革试点方案中,我们看到,不论是在各级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各级常委会、委员会以及代表大会的成员,都扩大了基层代表比例,并且还专门提到要将一定比例给社会组织,机关人员中还吸纳了各类志愿者。同时,还在机制上强调与社会力量对接的内容。 第三,在重点上,力求力量倾斜于基层。群众在基层,因此,力量就必须放在基层。从改革试点方案中,我们发现,有一系列举措围绕此而展开:一是在组织设置上,二是在人力配备、资源使用上,三是在干部选拔上,四是创新内容上,都将重点放在基层。 第四,在手段上,力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从改革试点方案中,我们发现,一方面重视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来达到扩大宣传等,另一方面,还积极探索适应网络社会的群团新的组织形态。提出既要建设网上阵地,也要打造网上群团。 四、改进领导方式与保障机制,提升党的群团组织信心,增强组织创新能力 导致群团组织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与娱乐化”倾向出现,其原因首先必须在群团组织身上来寻找,但是,我们同样也必须看到,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是由体制性因素以及党组织对群团重视不够和领导方式创新不足造成的。因此,为了推动群团组织改革顺利进行以及保证群团组织能够顺应时代新要求,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与创新党与政府对群团组织的保障机制,就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为此,上海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有力、支持有力、保障有力”的体制制度。完善领导制度,改进领导方式,尊重群团工作特点规律,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在治理体系中的独特优势和功能,支持其创新性开展工作,并建立相应制度与机制来保证落实。同时在经费使用以及用人等机制上,也要根据群团工作特点以及这次改革要求进行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改进党的领导方式与相应的保障机制,群团组织才能在创新上甩掉既有一些包袱与障碍,有了很大信心。 五、要防止将党的群团组织改革仅仅当成一场机构改革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上海群团工作会议上所说的那样,“这次群团改革是一次深刻的自我革新。”因此,干部管理将成为此次上海群团改革试点的重要突破口,旨在改变群团组织干部与党政机关相同的管理模式、配置系列、培养选拔方式,由此来带动整个群团组织改革。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一突破口具备着两面性:一方面,可以由此来撬动群团组织性质回归以及群团组织形态创新;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到领导机关的具体的人员问题,因此,在改革初期以及随后一段时间内,人们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停留在机构改革与人员调整上,而忽视了群团改革的整体性与全面性内容,而只是将此次改革单纯理解为一次机构改革,甚至人为性地将其降为一次机构改革。 对此,我们认为,应该在群团改革试点开始落实之初,就应该充分估计到上述两面性,并且在具体分项的细化方案中针对性予以预防,否则就可能导致改革的最终目的无法获得彻底实现。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群团改革工作是一个永远的进行时,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时代发展与社会要求不断推进,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甚至我们可以判断,许多改革措施刚刚实施不久可能就会在一些地方开始过时了,这就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创新。 六、党的群团改革应该为全面创新党的建设创造经验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织基础之一,群团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群团改革也是党的创新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社会结构与群众生存形态变化,首先引起了与其联系最为密切的群团组织的不适应,因此,群团组织改革就成为了一项急迫的任务。然而,群团工作毕竟还只是党的群众工作重要的组织载体之一,党的自身组织才是其中根本,社会与群众的变化,归根结底要求党组织也必须进行全面创新与发展。 不过,通过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可以从多方面为全面创新与发展党的建设服务:一是群团组织改革,本身就是党的建设创新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相对于党组织自身创新与发展来说,群团组织改革的风险与机会成本更小一些;三是由于党组织创新与发展涉及内容比群团改革来得多,因此,群团改革可以为党组织创新与发展提供经验。 群团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组织自身也必须创新与发展,因此,不论是单纯推动群团组织发展,还是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创新与发展的需要,我们都应该保证群团组织改革的成功。从这一角度上说,群团改革的意义已经超出了群团组织本身了。 (来源: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