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系13级本科生支部组织学习《准则》与《条例》
2015年12月27日星期日晚7点,物理系13级本科生支部在物理楼216会议室开展支部生活,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旨在通过学习《准则》与《条例》,进一步明确个人的党员身份,唤起党章意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正确引导,形成廉洁自律的良好意识。 本次活动由陈晨辅导员主持,陈晨同志将她听了上海市纪委赵增辉同志的讲座报告的心得体会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并将《准则》与《条例》中的具体内容和实际生活中的案例结合起来,和大家一起进行讨论。 首先,陈晨同志介绍了《准则》与《条例》修订的背景。十八大以来,全国共有139名省部级高官落马,虽然“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行动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全国上下的反腐形势依然严峻,不但要破坏滋生腐败的土壤,让干部“不敢腐”,还要确立与时俱进的新的标准,使干部“不能腐”,更要在广大党员心中树立起廉洁自律的标杆,做到“不想腐”。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八条,易懂易记易执行,并且在语言上从原来的禁止变成了正面倡导,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在党员层面,分别从“公私”、“廉腐”、“俭奢”、“苦乐”四个方面,具体地阐述了“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在党员领导干部层面,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对领导干部提出了细致具体的要求和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本次修订中,文字大幅简缩,将党纪与法律有重叠的地方进行了删减,主要强调法律没有触及而党内纪律必须要做到的问题,将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体现党内法规在行为规范要求上严于法律的要求。 接着,陈晨同志在《条例》中挑选了一些与当代大学生相关的条款结合具体事例进行了分析,并且引发了大家积极的讨论。在《条例》的第四十六条中,同志们对“妄议国家大政方针”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深入交换了意见。 通过这次专题学习,同志们对党章中提纲挈领的内容有了更细致具体的理解,也为自己树立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目标,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份子,我们不仅仅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更应该是一名遵守党纪的好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政党才能不断发展,永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