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
《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于近日出台,其中提出上海将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选择部分单位先行先试,再逐步推开。 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在3月31日召开的上海市老干部工作会议上获悉,《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于近日出台,其中提出上海将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选择部分单位先行先试,再逐步推开。 《意见》要求,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凝聚、组织、服务老同志的作用,切实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广大老同志成为理解、支持、参与上海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其中,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探索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建设方面,《意见》指出,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此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身体较好、威信高、能够胜任支部工作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意见》还提出,建立离退休干部党组织骨干培训制度,党组织书记纳入各级班长工程。 《意见》要求加强离退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包括重点落实好“三会一课”,每年向党员报告工作等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形势任务、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不负责任、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参加各种宗教迷信活。 《意见》对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正能量”提出要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开展为党的事业增强正能量活动。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注重言传身教,以阳光的心态感染和激励子女、亲友、邻居等身边的人崇德向善。引导有条件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在互联网上传递正能量,以正面声音引领多元网上舆论。 此外,《意见》还提出把组织老同志在社区就近学习和发挥作用作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提倡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结合“争当六大员”活动,鼓励他们通过相关程序担任居委会委员、党小组长、楼组长和业委会委员、群众活动团队负责人等,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党建和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上海观察)